巫溪县农业委员会:
根据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年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有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54号)、《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溪财发〔20**〕17号)文件相关要求,XXX(项目申报单位全称)拟申报20**年巫溪县XXX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自筹资金XX万元。自筹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XX万元、单位自有货币资金XX万元、其他资金XX万元。我单位保证资金及时全额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上报实施方案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报单位(公章):
XX年XX 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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